关于开展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药大学〔2019〕379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学 院 硕士生 国家奖学金名额 博士生 国家奖学金名额 药学院 46 1 7 中药学院 23 9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14 5 国际医药商学院 (含 2+2 辅导员专项) 1 6 2 (含马克思主义学院药学教育学专业) 理学院 1 4 3 工学院 10 4 基础医学与 临床药学学院 1 8 5 多靶标天然药物全国重点实验室 1 9 7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 生物药物学院 2 0 体育部 0 0 备注: 1.各学院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统计数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一、二、三、四年级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不含留学生、委培、延期毕业、休学、保留学籍、旁听课程、提前听课学生。 2.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时,根据各学院近两年小数部分取舍情况统筹分配。 3.因马克思主义学院药学教育学专业博士人数较少,故将该专业的博士数并入国际医药商学院博士总数进行名额分配;该专业博士参加国际医药商学院博士国奖评选;学生须按照《国际医药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参选。 二、评审有关说明 (一)学生参评须导师知情并同意。 (二)学位论文开题或中期考核未通过的学生取消获奖资格,获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