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中央政府出资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有关学生资助工作的文件精神,现就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条件、程序及奖励标准 2022级学生按照《关于印发<中国药科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药大学〔2019〕372号)、《关于印发<中国药科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药大学〔2019〕371号)文件执行。 2023级至2025级学生按照《关于印发<中国药科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药大学〔2026〕77号)、《关于印发<中国药科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药大学〔2026〕76号)文件执行。 补充说明:从2024年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5000元提高到6000元。 二、名额分配 学院 国家奖学金名额 国家励志奖学金 名额 药学院 57 88 中药学院 24 69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13 9 国际医药商学院 23 56 孟目的学院 17 19 工学院 15 46 基础医学与临床药学学院 9 6 人工智能学院 6 11 外国语学院 6 8 生物药物学院 15 15 总计 185 327 三、材料申报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