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26年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我校2026年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即将进行,现将本次评聘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聘范围 我校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人员,经批准挂职、借调或赴境外公派人员。申报、评审、聘任过程中已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属于申报范围。 二、资格条件 1.申报人应符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首要要求和第一标准。在评审过程中申报人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应终止其评审程序。申报人通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任职资格,一律予以撤销。 2.申报人应符合《中国药科大学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药大人〔2022〕193号)的规定,申报专任教师(业绩要求)、其他专业技术系列(不含实验技术系列)的人员须达到江苏省相关文件的要求。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10月12日前个人申报。申报人认真填写申报内容,并对所填写的内容真实性负责。 10月26日前资格审查、材料公展公示。各院部审核本部门全体申报人员、人事处审核除学院以外部门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对申报材料集中公展公示。公示时间、地点、以上公示材料及公示截图电子版(或照片)报人事处备案。 11月3日前认定和评审。学校将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下放给院部,由院部组织认定和评审。人事处组织除院部以外的单位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和评审工作。 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