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征集实施开放许可专利的通知
各有关院部、各位发明人: 为服务全国高校生物医药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江苏南京)高水平建设,盘活我校存量专利,根据省市知识产权局开放许可工作要求,面向全校持续征集开放许可专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利开放许可 2021年6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创设专利开放许可制度,是推进专利实施与运用的一项重要举措。“开放许可”是专利许可的一种形式,可促进专利“一对多”快速许可。开放许可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开,任何第三方通知专利权人并支付许可费,就可获得许可。作为对开放许可的激励,该专利可获得年费上减免。目前,开放许可的实施细则还未出台,试点工作已在各地开展。 二、专利条件 中国药科大学为唯一权利人的有效专利; 实施开放许可的专利应真实、有效、权属清晰,且全体专利权人同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提出开放许可声明的,应当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或检索分析报告; 4.实施开放许可的专利应明确专利许可费用标准、支付方式、许可期限,许可期限原则上不低于1年(一般1-3年); 5.采取一次性付费、提成支付、入门费附加提成支付等支付方式,原则上不得低于学校用于该专利的申请费、维持费、代理费等。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专利,不得纳入征集范围: (1)专利权处于独占或者排他许可有效期限内的; (2)因专利权的归属发生纠纷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已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