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有机化学(二)》等重修(补修)课程上课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加强课程教学过程性评价的指导性意见(试行)》(药大教函〔2017〕5号)文件精神,为了对学生学习状况和学业成果进行全方位、多形式、分阶段的考核评价,本学期《有机化学(二)》等重修(补修)课程将实施教学过程性评价,教学过程性评价成绩计入重修(补修)的总评成绩。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课课程 《有机化学(二)》(课程编号:1112050064、1112050381)、《物理化学》(课程编号:1112050313)、《物理化学(上)》(课程编号:1112050260)、《基础化学(一)》(课程编号:1112050306、1112051025)、《高等数学(一)》(课程编号:1112050237、1112050238)、《仪器分析》(课程编号:1112050014、1112050303、1112051032)、《物理学(一)》(课程编号:1112050092、1112051007、1112051047、1112051061) 二、开课对象 未通过以上课程考试,且本学期已在教务系统报名重修的学生,或本学期已在教务系统报名补修的学生。请学院务必通知到学生。 三、开课形式 相关课程上课形式及要求等说明详见附件1。过程性考核要求按照《关于加强课程教学过程性评价的指导性意见(试行)》(药大教函〔2017〕5号)执行。 四、联系方式 课程(部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有机化学(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