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经济责任审计公示(2026年第4号)
根据《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中国药科大学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等规定,按照中国药科大学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年度审计计划安排,我处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6年10月16日起,对我校下列人员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组认为必要时会进行延伸审计。 姓 名 原职务 审计期限 陈卫忠 宣传部部长 2023.03 -2025.03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2024.06 -2025.12 审计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与审计处联系。 审计组主审:殷伟、陆 静、吕涛、张振家 电话:025-86185488 邮箱:1019981419@cpu.edu.cn 办公地址:江宁校区行政楼515室 特此公示! 附件:《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中国药科大学审计处 2026年10月16日 附件 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一、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二、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三、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 四、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