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关于组织推荐中医药领域科技专家的通知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征集工作的通知》(国科办资〔2026)62号〕要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发布《关于组织推荐中医药领域科技专家的函》通知,做好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集中推荐工作,同时统筹建立我局中医药领域专家库。推荐专家经资格审查后,同步纳入国家科技专家库和我局中医药领域专家库管理。有关事项如下: 一、推荐方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推荐专家名额不作限制。专家进入国家科技专家库采取集中推荐和自主申请两种方式:由你单位集中推荐的专家,请填写附件1专家推荐表和附件2专家信息汇总表并报送我司,经资格审查后,由你单位按照国家科技专家库操作说明,在国科管系统(网址:https://service.most.gov.cn/)逐一登记专家信息或上传专家信息汇总表批量创建专家账号,完成入库申报;专家也可凭本人自愿,经本单位管理员协助在国科管系统自主申请入库。进入我局中医药科技工作咨询专家库的专家,由我司另行组织审核入库。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行端正、学风学术正派、廉洁自律、 客观公正,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熟悉国内外相关行业或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195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咨询、评议等工作。 (二)专业条件 在中医药领域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