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4年度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管理工作,根据《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现就2024年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项目范围:2022年及往年立项未结题项目 二、结项流程 提交电子材料:项目负责人按照结项材料目录(见附件4)提供电子结题材料; 学院初审:学院科研秘书根据审核要点对结题材料进行初审; 科研院复审:学院将所有电子材料(包括所有成果)发至邮箱 cari@njmu.edu.cn进行复审; 提交纸质材料:经科研院复审通过的,可办理结项。9月26日前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将纸质材料(按照附件4要求)统一报送至南京医科大学科研院项目处,德馨楼B210办公室。 三、结项成果要求 项目负责人请根据立项通知书要求,准备结项材料。 成果形式为系列论文(含清理项目):以系列论文结题的,每套成果需包含:封面+目录(见附件3)+结题报告(可用成果简介,见附件2)+期刊封面+期刊目录+论文全文。论文内容须紧紧围绕项目研究主题和研究范围,注重连贯性,与课题无关或关联不大的,无论是否标注项目号,不予受理,同时标注“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成果”字样并附项目编号。英文论文需附上中文简介(字数500—1000)。 成果形式为专著(含清理项目):书稿需提交查重报告首页(去除作者已发表文献复制比控制在10%以下,总复制比控制在15%以下)。如需出版,须结项以后…